告白死在那天,我成了摇滚之王苏晚姜糖完本完结小说_热门小说排行榜告白死在那天,我成了摇滚之王苏晚姜糖

告白死在那天,我成了摇滚之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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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说简介

主角是苏晚姜糖的都市小说《告白死在那天,我成了摇滚之王》,是近期深得读者青睐的一篇都市小说,作者“爱吃芒果的小清允”所著,主要讲述的是:,不再刺眼,却依旧裹挟着暑气的余温。我拖着行李箱站在月台上,看远处铁轨尽头的热浪扭曲了天际线。那像是一首还没写完的旋律,尾音刚要挑起,就消散在干燥的空气里。。“沈默!你站那儿发什么呆呢?”,带着她一贯的理直气壮,好像全世界都该按照她的节奏运转。我转过身,看见她拖着一个大得离谱的行李箱,肩上还斜挎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帆布包,正朝我走过来。她穿了一件黑色的乐队T恤——印着一个我不认识的摇滚乐队logo——...

精彩内容

。,广场上到处是拖着行李箱的新生和挥着扇子的家长,人群的喧闹声和远处音响里循环播放的校歌交织在一起,构成了一幅热气腾腾的画面。——广场上方的电子屏幕上正在播放校歌的MV,画面下方有一行小字:**"词:周明远 曲:陈嘉澎 版权编号:JCU-OSS-2009-0237 © 江城大学 版权所有"**,每一首公开播放的音乐都必须标注完整的版权信息。这不是什么新鲜事——就像食品包装上必须标注配料表一样,音乐的"配料表"也是法律规定的必备项目。创作者的名字、版权编号、授权方式,一个都不能少。"你在看什么呢?快来排队!"苏晚在前面朝我招手。。报到的流程很标准——核验录取通知书、领取校园卡、**宿舍入住。一切顺利得毫无波澜。真正的波澜是在我们走进宿舍之后才开始的。,我在松园一号楼。两栋楼隔着一个小花园,步行大概五分钟的距离。我先帮苏晚把行李送到她的宿舍——413室。
推开门的时候,里面已经有一个女生在铺床了。她身材娇小,圆脸,笑起来眼睛弯弯的,头发扎成两个丸子,看上去活泼得不像话。

"嗨!我叫姜糖!新闻传播学院的!"她几乎是蹦过来的,"你们是哪个学院的?"

"我也住这间?太好了!"苏晚立刻和她握手,"我叫苏晚,音乐学院。"然后指了指我,"这是沈默,我发小,别的学院的,来帮我搬行李的。"

姜糖看了看我手里拎着的帆布包和脚边硕大的行李箱,善意地笑了一下:"哇,真够重的。"

"你不知道她里面装了什么。"我把帆布包放在床上,拉开拉链——那一刻,姜糖的表情从好奇变成了惊讶。

帆布包里面塞满了黑胶唱片。一张一张,整整齐齐地用气泡膜包着,像是某种珍贵的**。我粗略数了一下,大概有二十几张。

"这些……都是黑胶?"姜糖凑过去翻了翻,"天哪,这张是碎裂边境的首版!你知道这张唱片现在版权市场上标价多少吗?"

苏晚得意地笑了:"知道啊。但我不是为了卖钱买的,我是为了听的。"

"可是你有手机啊,在线音乐平台什么歌没有……"

"那不一样。"苏晚的语气忽然认真起来,她从帆布包里抽出一张唱片,黑色的胶面上有细密的纹路在光线里折射出幽微的彩虹色,"你看,这上面的每一道沟槽都是声波的物理印记。数字音乐是0和1,是复制品;黑胶是声音的原始化石。你听到的每一个音符,都是唱针在沟槽里真实震动产生的。"

她说这些话的时候,有一种近乎虔诚的表情。

我已经见过太多次了。高二那年的一个周末,苏晚在某个音乐论坛上偶然点进了一个帖子,帖子里嵌了一段视频——一支不知名的地下摇滚乐队在一个脏兮兮的livehouse里演出。画质模糊,声音嘈杂,主唱的嗓子像是被砂纸打磨过的。

但苏晚看了那段视频之后,整个人就变了。

她开始疯狂地搜索各种摇滚乐队的信息,买唱片,看演出录像,在墙上贴满了乐队海报。她房间的四面墙,从清爽的粉蓝色渐渐变成了一面黑色的摇滚墙——海报、唱片封面、演出门票、签名,密密麻麻地拼贴在一起,像是一个小型的摇滚博物馆。

"你就不怕路上颠坏了?"我看着那些唱片说。

"所以我用气泡膜包了三层啊。"她理所当然地回答,"倒是你,你的行李箱里装的什么?"

"衣服,书,日用品。"

"无聊。"她给了我一个嫌弃的眼神。

我没有告诉她,我行李箱的最底层,压着一本五线谱本。那本子已经用了大半,里面记满了我这些年偷偷写的一些旋律片段。不是摇滚,不是流行,只是一些说不上来是什么风格的东西——钢琴为主,偶尔加入一些吉他和声的想象。

那些旋律没有给任何人看过。包括苏晚。

不,尤其是苏晚。因为如果她问我"这是写给谁的",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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帮苏晚搬完行李之后,我回到了自已的宿舍。松园一号楼307室。

推开门,一个黑皮肤的男生正坐在床上用两根鼓棒敲击床沿,嘴里哼着不成调的旋律,脚下还踩着一个被改造成踩镲的铁皮罐头。

他看到我进来,鼓棒在空中甩了一个花,咧嘴一笑:"嘿!你就是我室友?我叫何响,什么都响的响。你呢?"

"沈默。"

"沈默?"他愣了一秒,然后笑了,"沈默和何响——沉默和和响?这也太绝了吧,咱俩命中注定是室友啊!一个沉默一个响。"

我承认,这个巧合确实有点意思。

何响是个话痨。不,何响是个超级话痨。从我进门到铺好床铺的二十分钟里,我已经知道了以下信息:他来自南方一个小城市,**妈开**店,他从初二开始打鼓,他的偶像是某个爵士鼓大师,他高考英语差两分上一本线所以来了江城大学,他认为架子鼓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乐器——"没有之一!"

"你呢?有什么爱好?"他终于想起来问我了。

"弹钢琴。"

"钢琴!"他两眼放光,鼓棒差点飞出去,"古典的还是流行的?"

"古典为主。"

"有没有兴趣试试摇滚?键盘手在摇滚乐队里可吃香了。"他说着从枕头底下摸出一副耳机塞进我手里,"听听这个,Deep Purple的经典键盘solo,Jon Lord的手指简直是从另一个维度来的——"

我还没来得及回应,他又开始滔滔不绝地讲起了摇滚乐队中键盘手的重要地位,从Jon Lord到Ray Manzarek再到Jor**n Rudess,每个人的演奏特点他都能如数家珍。

我发现一件事:我身边的人好像都在把我往摇滚的方向推。

在何响讲到**个键盘手的时候,我的手机震了一下。是苏晚发来的消息:

**"苏晚:我打听到了!裂痕摇滚社9月20号招新!就在回声巷的一个livehouse里,据说社长亲自表演!你必须跟我一起去报名!"**

我看着屏幕,打了四个字:

**"好,一起去。"**

何响从我身后探过头来瞄了一眼:"谁啊?女朋友?"

"不是。发小。"

"发小啊。"他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,然后补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,"发小这种关系最危险了。好了不说了,走走走,食堂开饭了,我带你去尝尝江城大学的传奇——松园食堂的酸菜鱼!"

他拎起鼓棒——对,他连去食堂都要带着鼓棒——拽着我出了门。

走在通往食堂的林荫道上,梧桐树的叶子开始有了一点点泛黄的迹象,阳光从叶隙间漏下来,在地面上投下斑驳的光影。远处操场上传来军训教官的哨声,有人在跑步,有人在打球,到处是年轻的面孔和新鲜的气息。

这就是大学。

一切都是新的,一切都充满可能。我拖着行李走过月台的时候还只是模糊地感受到了这一点,但现在,当我真正站在校园里,闻着桂花树飘来的甜香,听着何响没完没了的念叨,收到苏晚兴奋的消息——我才真实地意识到:

我的新生活,开始了。

而在这个新生活里,我依然是那个走在苏晚身后的沈默。

这件事,暂时还不需要改变。

至少我是这么以为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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